首 页
当前位置:首页>>法律监督
贵州省财政厅原副厅长王瑰被公诉!
时间:2024-03-26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3月21日,正义网记者从最高人民检察院获悉,日前,贵州省财政厅原党组成员、副厅长、一级巡视员王瑰涉嫌受贿罪一案,经贵州省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由安顺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向安顺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王瑰享有的诉讼权利,并依法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辩护人的意见。安顺市人民检察院起诉指控:被告人王瑰利用担任铜仁市委常委、组织部长、市委副书记,江口县委副书记、县长,原铜仁地区、铜仁市财政局党组书记、局长,铜仁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党委书记,贵州省财政厅党组成员、副厅长等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图片来源:天眼新闻客户端


长期在贵州省任职



公开资料显示,王瑰,籍贯四川长宁,出生地贵州沿河,1985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83年8月参加工作,贵州省委党校公共管理专业毕业,在职研究生学历,经济学学士,教授。


王瑰曾任贵州省铜仁地区统计局工作员;贵州省铜仁地区统计局副局长;贵州省铜仁市委常委、组织部长;贵州省铜仁市委副书记;贵州省江口县委副书记、县长;贵州省铜仁地区广播电视局局长;贵州省铜仁地区招商引资局局长;贵州省铜仁地区财政局局长;贵州省铜仁市财政局局长等职。此外,他还曾担任贵州省财政厅党组成员、总经济师以及贵州省财政厅副厅长、党组成员、一级巡视员的职务。


2023年7月12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发布通报,贵州省财政厅原党组成员、副厅长、一级巡视员王瑰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正接受贵州省纪委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生活作风腐化



2023年12月27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发布通报,贵州省财政厅原党组成员、副厅长、一级巡视员王瑰被开除党籍。通报称,王瑰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对抗组织审查;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退休后接受他人旅游活动安排和收受礼金;毫无组织原则,不按规定报告有关事项,利用职权为他人谋取人事利益并收受财物;廉洁底线失守,违规收受礼品礼金,通过民间借贷获取大额回报,违规投资入股、经商办企业;生活作风腐化;毫无纪法敬畏之心,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在项目承接、资金拨付等方面谋取利益,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王瑰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组织纪律、廉洁纪律和生活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王瑰主动投案,全额退缴违纪违法及涉嫌犯罪所得,认错悔罪态度好,具有从轻或减轻处罚情节。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贵州省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贵州省委批准,决定给予王瑰开除党籍处分;按规定取消其享受的待遇;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来源:检察日报正义网(ID:JCRB_ZYW) 作者:张娟】



网上举报
在线申诉
联络之窗
检察长信箱
中国检察听证网
我要举报
专题二
专题三
12309中国检察网
检察法律法规库
法律文书公开
  最高人民检察院   |   广西检察网  |   南宁市人民检察院  |   正义网  |   法制网  |  平安广西网

联系地址: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隆安县城厢镇平安街3号 邮编:532799 联系电话:0771—6524656
版权所有:隆安县人民检察院 技术支持:正义网
京ICP备10217144号-1

本网网页设计、图标、内容未经协议授权禁止转载、摘编或建立镜像,禁止作为任何商业用途的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