段文龙:质量是案件的生命,只有“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才能让人民群众可感受、能感受、感受到公平正义。这是推进检察工作高质量、实现现代化的根基和依托。今年以来,河南省检察机关围绕“高质效”,提出“争先进、创一流”工作目标,大力实施豫检品牌战略、检察大数据战略“两大战略”,质效工程、铁军工程、百院提升工程“三大工程”。尤其是质效工程,是我们落实“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的基础。
我理解的高质效,是以司法办案为基础的检察工作全方位的高质效。比如,我们加强检委会建设,就是推进质效工程的一个具体抓手。今年以来,省检察院党组把准检委会职能定位,从提升质效着手,先后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检委会建设的指导意见、检委会审议案件审查报告制作和案件汇报工作规范指引、检委会议题咨询评议工作暂行办法等一系列制度机制,规范检委会运行和议案议事流程,着力突出政治学习、业务研究、对下指导等功能,更好发挥检委会定方向、定重点、定标准和业务决策核心作用,以检委会运行“高质效”,带动全省检察机关司法水平和监督能力提质增效。比如,我们在突出业务研究和指导方面,坚持议事与议案并重,建立检委会集体学习制度,加强对新颁布法律法规、司法解释、检察理论前沿问题及最新司法动态、最高检指导性案例、典型案例的学习,借此提升检委会成员研究新问题新情况的能力。再如,在提升检委会议案质效方面,我们完善检委会议题咨询评议程序,所有案件上检委会会议前,先经由检察业务骨干组成的案件咨询评议组进行实体审查、研究论证、提出参考意见,等于多了一道审核把关程序,既提高效率,又确保案件质量。
高质效也要让人民群众感受到。今年以来,围绕加强代表联络工作,省检察院党组研究出台了“两规定一办法”(《关于人大代表联络工作的实施办法(试行)》《关于办理省人大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及省政协委员提案工作的规定(试行)》《关于办理全国、省人大代表转交案件的规定(试行)》)。今年8月以来,我和班子成员带队,采取登门拜访、座谈交流等方式实地走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向代表委员和当地人大常委会通报检察工作,听取意见建议。下一步,我们将进一步在精准联络、日常联络、用心联络、有效联络上下功夫,把接受人大依法监督、加强代表联络工作,作为检察机关坚持以人民为中心、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的重要方式,作为加强和改进检察工作的重要途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