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隆安县人民检察院2024年工作报告,邀您“检”阅!
时间:2025-02-10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大 | 中 | 小】

2025年2月9日,隆安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磨礼勇在隆安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上作隆安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过去的一年里

隆安县人民检察院做了什么工作?

取得哪些成绩?

带你一文读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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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WOER REVIEW

2024年工作回顾



全年共办理各类案件

916件

4个集体和8名干警

获评县级以上荣誉

2件案件入选区级典型案例

26件案件获评自治区或

市级优秀、精品案件




为大局服务

在检察履职中维护稳定、促进发展

坚持党的中心工作推动到哪里,检察工作就跟进到哪里,贯彻落实总体国家安全观,有力维护国家安全、社会安定、人民安宁。



惩治各类刑事犯罪,

依法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



受理审查逮捕110件178人,

批准(决定)逮捕78件113人;

受理审查起诉312件430人,

提起公诉229件302人。




办理涉电信网络犯罪

53件58人

其中批准逮捕缅北回流人员10件12人,提起公诉9件11人


办理严重侵害人身权利的暴力犯罪

27件28人


办理黄赌毒类犯罪

65件96人


办理危害公共安全罪案件

67件74人


办理侵犯公民人身权利、

民主权利罪案件

27件28人


办理侵犯财产罪案件

52件88人


办理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案件

153件224人


充分发挥反腐败环节的检察作用

提前介入职务犯罪案件6件6人

受理审查起诉职务犯罪4人



开展“检察护企”专项行动,

依法助力提升法治化营商环境


深入推进“检察护企”专项行动,以责任清单、项目化推进专项行动落实落细。


坚持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涉企案件

办理经济金融犯罪案件10件16人。

坚持司法办案和追赃挽损并重

积极释法说理,为涉案企业追回损失28万元。




做到办案和治理并重

针对“空壳公司”专项治理工作中发现主管部门在市场主体经营监督管理等方面存在的一些漏洞,向该部门制发社会治理检察建议。





向80家规上企业赠订《检察日报》,常态化走访企业17家次,为企业提供法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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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实与县工商联建立的定期沟通联系机制,努力为全县经济健康发展营造良好法治环境。





聚焦生态环境保护,

依法推动生态文明建设



深化“河(湖、林、田)长+检察长”制度,依法起诉污染环境、非法占用农用地和滥伐林木犯罪36件51人。


针对我县滥伐林木违法犯罪案件多发、频发问题,向主管部门制发检察建议书。


办理生态保护领域公益诉讼案件9件。


监督行政机关督促洗车场、加水站等高耗水行业违法取用地下水行为限期整改?并依法接入公共供水管网取水。


监督27家取用地下水的农业基地完成取水许可补办手续。


监督武鸣河隆安河段沿岸禁养区范围内围塘养殖禁止向河道直接排放污染物。


督促规范设置右江隆安河段港口、码头配备生活污水回收中转罐、含油污水回收桶及相配套的污水提升泵、管道等设施。


办理的督促防治船舶污染案获评广西检察机关公益诉讼优秀检察建议书。



坚持系统治理,

依法助力提升社会治理水平

全面准确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




对涉嫌犯罪但无逮捕必要的,

决定不批捕51人

对犯罪情节轻微,依法不需要判处刑罚或者免除刑罚的,决定不起诉84人

深化完善适用认罪认罚从宽、

羁押必要性审查等制度




84.48%的犯罪嫌疑人在检察环节认罪认罚,对5名不需要继续羁押的犯罪嫌疑人,依法变更强制措施。

立足法律监督职能




深挖细查犯罪案件背后存在的行业监管漏洞和共性问题,制发社会治理检察建议4件

助力服务保障乡村振兴




支持挂点联系村2.9万元乡村振兴工作经费,深入开展民族法治宣传活动20余次,以法治力量不断夯实基层社会治理。



为人民司法

在检察履职中保障民生、增进和谐

贯彻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运用法治力量帮助群众解决操心事烦心事揪心事,增进民生福祉。

聚焦重点人群

推动解决民生突出问题


制定“检护民生”专项行动工作方案


明确12项工作内容,持续做实做优人民群众可感受、能体验、得实惠的检察为民。


联合人社局等8家单位会签《关于建立弱势群体民事支持起诉协作机制的实施意见》


通过该机制,收到案件线索26条,办理支持起诉案件10件。


以矛盾化解、挽回损失为目标依法办好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案件


在一起长期拖欠劳动报酬的案件中,耐心履职护民生,成功帮助38名劳动者追回40万余元的劳动报酬


对涉“两卡”犯罪案件坚持“应追尽追”的办案理念


全力开展追赃挽损工作,积极督促案件当事人退赔被害人损失共计15万余元


围绕食药、社保等民生热点以及劳动者、消费者等重点领域开展综合履职


推动行政机关对辖区生鲜超市、农贸市场内摊点、食品经营店共298户进行监督检查,发放监督意见书21份。

开展养老金、低保金监管公益诉讼专项监督,针对向服刑人员发放最低生活保障金、向60周岁以上死亡人员发放养老金问题进行公益诉讼调查,立案办理案件13件。


深耕安全生产领域案件办理


针对餐饮生产经营单位使用燃气但未依法安装燃气泄漏报警切断装置问题,向负有监管职责的行政机关发出诉前检察建议12份。办理的督促整治燃气安全隐患案件获评广西检察机关优秀行政公益诉讼调查终结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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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化未成年人保护品牌建设

倾力呵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坚持“零容忍”态度,对暴力伤害和强奸、猥亵等性侵害未成年人犯罪做到快捕快诉并依法从严从重提出量刑建议、从业禁止建议。

★受理审查逮捕侵害未成年人案件15件23人,批准逮捕15件21人;

★受理审查起诉侵害未成年人案件15件21人,已提起公诉13件19人。


坚持宽严相济的刑事司法政策

★依法起诉惩处实施严重暴力犯罪、对社会危害性大的8名涉罪未成年人,不让年少成为“免罪金牌”。

★依托未成年人观护帮教基地对14名涉罪未成年人进行帮教;

★对主观恶性不大、初犯、偶犯的7名涉罪未成年人适用附条件不起诉,附条件不起诉率为26.92%。

★开展家庭教育指导22人次,送达《督促监护令》15份。

★扎实开展未成年人检察综合履职,综合履职率为25%,开展法治进校园19次。


加强多部门协作配合,将“检察+社工”工作模式引入帮教工作,推动司法保护与其他“五大保护”融合发力,获评全区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社会支持体系示范建设单位,2件案件获评区级典型案例。





践行“枫桥经验”

全力化解社会矛盾纠纷


全面落实“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

44件群众信访件100%做到“七日内程序性回复、3个月内办理过程或结果答复”


常态化开展院领导包案办理首次信访案件

院领导包案8件,包案率100%。


坚持“能听证、尽听证”

组织公开听证19件,听证后矛盾化解率达到100%。


通过“检察+”模式,开展“司法救助助力全面推进乡村振兴”专项活动和“关注困难妇女群体,加强专项司法救助”活动

对12名涉案困难群众发放司法救助金14万元。

办理的温某甲、温某乙等8人故意毁坏财物案获评区、市两级检察机关优秀化解社会矛盾刑事案件。

赵某某国家司法救助案获评南宁市检察机关优秀司法救助案件。



为法治担当

在检察履职中践行法治、守护正义

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要求,坚持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做实“三个善于”,推动“四大检察”全面协调充分发展,维护公平正义。

有力推进刑事检察监督

维护司法公正



★为规范侦查讯问活动,促进司法公正,联合县公安局制定《重大案件侦查终结前讯问合法性核查衔接办法(试行)》。

★充分发挥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机制作用,监督侦查机关立案1件、撤案5件,书面纠正侦查活动违法38件,已采纳38件。

★深化“派驻+科技”刑事执行监督方式,发出纠违通知书47份。

★办理的卢某某掩饰、隐瞒犯罪所得案等3个案件获评南宁市检察机关优秀刑事立案监督案件。

精准推进民事检察监督

促进社会公正



★大力开展民事审判和民事执行活动监督,办理涉民涉企民事执行活动监督案件11件、民事审判违法监督案件1件。

★办理对民事生效判决、裁定、调解书的监督案件2件,发出再审检察建议1件。

★落实做好两级院一体化办案模式,协助市院办理民事裁判监督案件12件。

★办理的王某某与陆某某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支持起诉案等3个案件获评南宁市检察机关民事检察优秀、精品案件。

有效推进行政检察监督

助力法治政府建设



★深化府检联动、法检衔接、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强化与县司法局的沟通协作,积极参加法治建设实地督察,参与对行政机关的执法案件进行评查,针对发现的行政执法不规范化问题,提出检察意见建议。

★做实敢于监督,办理行政检察案件共82件,共发出检察建议7件,均获采纳;其中办理行刑反向衔接案件75件,发出检察意见37件,终结审查38件。

★办理的隆安县某局未依法履行监管职责检察监督案等4个案件获评南宁市检察机关行政检察优秀案件、优秀法律文书。

稳妥推进公益诉讼检察

保护深度广度同步提升



着力打造“益心为公 与民同行”公益诉讼检察品牌,持续抓好法定领域办案,做优做实新领域办案,立案办理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国有财产保护、安全生产等领域公益诉讼案件38件。


督促2家港口(码头)规范接收处置船舶污染物6.12吨


整治违规禽畜养殖点7个,保护被污染水域面积140亩


督促清理右江河道管理范围内阻碍行洪的高杆作物150亩



督促追回多发放的低保金9600元、养老金19万余元


发出行政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33件,行政机关回复采纳并完成整改33件,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1件,终结审查34件。


联合隆安县审计局制定《建立公益诉讼工作协作机制的实施意见》,形成协作机制和监督合力,促进国有资产的保护。

办理的督促履行耕地占用税征收监管职责行政公益诉讼案等7个案件获评区、市检察机关优秀、精品案件。



为检察蓄力

在检察履职中提升素能、锻造队伍


突出政治引领

以党的政治建设凝心铸魂

★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开展全员政治轮训,召开党组会21次、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8次、党员集中学习37次。

★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和自治区党委实施意见,向县委政法委专题报告法律监督工作。

★落实请示报告制度,就检察工作中重要事项、重大敏感案件及时主动向县委、县委政法委和市院请示报告41次。

★以创建模范机关单位为目标,大力推进基层党建“五基三化”深化年行动,培树“隆检守正先锋”等党建品牌。

★压紧压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召开意识形态工作联席会3次;

★在市级以上媒体发表稿件28篇,荣获2024年度全国检察机关全媒体生产传播工作成绩突出单位、头条号获评全区检察新媒体优秀账号(排名全区第二)。

落实主体责任

以全面从严治检正风肃纪

★扎实开展党纪学习教育,推动学纪知纪明纪。

★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全年开展党风廉政等内容的谈心谈话72人次,运用第一种形态开展谈话提醒5人,记录报告过问或干预插手检察办案情况等重大事项34件。

★持之以恒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持续推进“清廉机关”建设,开展警示教育8次,廉政家访10人次。

★全面准确落实司法责任制,促进规范办案、公正办案、廉洁办案。

更新理念强化管理

以检察队伍建设蓄势赋能

★坚持部门每周学习例会制度,强化案例学习和工作点评,切实提升干警素能,推进检察管理现代化。

★ 开展“做实现代化检察工作理念”行动,制定实施方案,明确4个行动步骤,30项重点任务105个具体举措。

★加强年轻干部的培养,注重在重大案件、重要活动、重点任务中历练培养年轻检察人才。每月开展1次“隆检讲堂”、每季度开展季度业务之星、党员之星评比。

自觉接受监督

以接受监督增强检察公信

★ 邀请代表、委员48人次参加检察开放日、案件听证、旁听案件庭审等活动,推进民主监督更加直接深入。

★落实人大代表建议与检察建议双向衔接与转换机制,代表建议转化为检察建议13份,检察建议转化为代表建议3份。在办理代表建议转化为检察建议案件中主动邀请提出建议的人大代表参与案件跟进调查工作,持续接受人大代表监督,确保检察权为人民行使、让人民满意。

★落实检察官进驻人大代表联络站、基层立法联系点工作,组织10名检察人员开展进站点活动40余次。

★全面深化检务公开,积极构建与律师良性互动新型关系,共接受律师要求或申请阅卷121次,公开发布案件程序性信息357条。



2025年工作计划


坚持政治统领,以更强自觉筑牢政治忠诚


强化担当作为,以更优履职护航发展大局

践行司法为民,以更实举措保障民生民利

深化检察改革,以更高质效做优法律监督

深化固本强基,以更严要求淬炼过硬铁军


审核:黄 智

文字:卢东娥

编辑:黎书含

校对:冯柳云 程玉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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