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 页
当前位置:首页>>隆检资讯
广西法治日报 | 办的不仅是案子,更是孩子的人生
时间:2026-04-29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大 | 中 | 小】



以法为盾守护成长,以爱为壤静待花开。隆安县人民检察院未成年人检察办案组的女检察官们,怀揣着对未成年人的赤诚关爱,惩治涉未犯罪、保护少年权益,用心用情护航每一名孩子向阳而生、逐光而行。



严惩侵害,做孩子的“守护者”



“办的不仅是案子,更是孩子的人生。”

未成年人身心稚嫩、自我保护能力薄弱,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往往隐蔽性强、取证艰难,稍有不慎便会给孩子造成二次伤害。女检察官始终将未成年被害人的权益置于首位,面对不法侵害寸步不让、绝不姑息。

在一起强奸、猥亵儿童案中,犯罪嫌疑人全程“零口供”,初始证据单薄零散,加之案件隐蔽性极强、取证阻力重重。承办检察官反复梳理细节,引导公安机关补充侦查,完善固定证人证言、电子证据等关键材料,构建起完整证据链,依法对嫌疑人提起公诉。

办案过程中,检察官兼顾法理尺度与司法温度,充分考虑到孩子的特殊情况,将询问环节安排在隆安县未成年人“一站式”取证保护中心进行。色调治愈柔和的房间,轻声细语的沟通交流,最大限度缓解孩子的紧张恐惧情绪,专业心理咨询师同步介入疏导,帮助孩子走出心理阴影。经法院审理,被告人被判处有期徒刑12年。

2023年以来,该院未检组办理各类涉未成年人案件138件,其中依法批捕侵害未成年人犯罪34件46人,起诉38件53人,从严提出的量刑建议、职业禁止建议均获法院采纳,有力震慑违法犯罪,为孩子们撑起一片安全的法治天空。


迷途引航,做少年的“点灯人”


“每个迷途的孩子都值得被温柔以待,我们要做那个为他们照亮回家路的人。”

16岁的小航平时表现良好,因一时好奇参与贩卖毒品,令人痛心。在办理案件时,检察官没有简单地一诉了之,而是从个案办理推动提升类案办理实效。小航此次犯罪系初犯、偶犯,且属于犯罪未遂,核心问题在于家庭监护长期缺位,自身法治意识淡薄。检察机关依法对小航作出附条件不起诉决定,并联合司法社工为他量身定制个性化帮教方案,开展心理矫治,疏导负面情绪,培养社会责任感。

针对小航父母监护不力的问题,检察官依法制发了督促监护令,并邀请他们参加妇联的“家长课堂”,接受科学的家庭教育指导。在6个月考验期内,检察官定期回访、跟踪表现。如今,小航已重新回归社会,开启新的生活。

为推动帮教工作走深走实、常态长效,未检组以检察机关名义与妇联、教育局等部门会签《关于设立家庭教育指导配合协作机制的实施意见》,对家庭教育指导工作进行细化规范,在妇联设立隆安县家庭教育指导工作站,将涉罪未成年人帮教与监护人家庭教育紧密结合。通过制发督促监护令、举办“集体式教育”和“个性化定制”的家庭教育指导专题讲座、组织参观家风馆等方式,以优秀家风文化浸润心灵,把法治教育与家风、家训融为一体,引导父母或其他监护人树立正确的育儿观念、运用科学方式教育未成年人,提升罪错未成年人矫治成效。

2023年以来,该院已对22名涉罪附条件不起诉的未成年人的监护人开展家庭教育指导,其中18人经考察后顺利回归社会。


综合保护,做社会治理的“推动者”


未成年人保护是系统工程,不能止于办案。

检察官在办理案件时敏锐地发现,辖区部分宾馆违规接纳未成年人、部分商家违规向未成年人售烟等问题,给未成年人安全带来极大隐患。未检组迅速开展调查核实,依法向相关部门发出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督促其加强监管、堵塞管理漏洞。相关部门高度重视,迅速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如今,隆安县相关场所未成年人禁入警示标识醒目规范,经营者守法意识明显增强。

司法既有力度,更有温度。未检组在依法办案的同时,始终关注未成年人的实际困难,积极开展司法救助工作,为陷入困境的孩子和家庭送去检察温暖。10岁的小琳在遭受侵害后,不仅身心受到重创,家庭也因支付医疗费用陷入困境。未检组检察官了解情况后,一方面联系专业的心理治疗机构为小琳提供长期心理康复服务,另一方面积极为她申请司法救助金。经过不懈努力,2.5万元司法救助金及时发放到小琳家人手中,缓解其家庭燃眉之急。“谢谢你们,让我们这个家看到了希望。”小琳的母亲紧握检察官的手热泪盈眶地说。

2023年以来,未检组共为16名未成年被害人申请发放司法救助金13万余元,协调落实心理康复、生活安置、复学就业等综合救助措施,用实际行动织密未成年人权益保护网。

“办理一案,治理一片,教育一方。”未检组女检察官兼任乡镇中学的法治副校长,她们根据不同年龄段学生的特点,用生动案例、趣味互动,让孩子们在欢笑中学法懂法。2023年以来,未检组女检察官在开学季、宪法宣传日等重要节点,走进校园开展法治宣讲50余场,覆盖师生和家长3万余人次。

多年耕耘,硕果盈枝。隆安县检察院未检组先后荣获自治区级“妇女儿童维权岗”、广西“三八”红旗集体、南宁市“妇女儿童维权岗”、隆安五一巾帼标兵岗等称号,办理的多个案件获评全区典型案例、南宁市检察机关未检精品案件。







网上举报
在线申诉
联络之窗
检察长信箱
中国检察听证网
我要举报
专题二
专题三
12309中国检察网
检察法律法规库
法律文书公开
  最高人民检察院   |   广西检察网  |   南宁市人民检察院  |   正义网  |   法制网  |  平安广西网

联系地址: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隆安县城厢镇平安街3号 邮编:532799 联系电话:0771—6524656
版权所有:隆安县人民检察院 技术支持:正义网
京ICP备10217144号-1

本网网页设计、图标、内容未经协议授权禁止转载、摘编或建立镜像,禁止作为任何商业用途的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