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所属单位主要职责和2019年主要工作任务……1-4页
二、机构设置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4页
三、编制现状和人员构成……4页
第二部分:2019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说明
一、2019年部门收支预算总体情况……4-7页
二、2019年部门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7-9页
三、2019年部门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情况……9-10页
四、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10-12页
五、专业名词解释……12-13页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所属单位主要职责和2019年主要工作任务
(一)主要职责
我国宪法规定人民检察院是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人民检察院依法独立行使检察权,不受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我国宪法、人民检察院组织法、检察官法、刑法、刑事诉讼法、民事诉讼法、行政诉讼法等有关法律规定,明确了人民检察院的职权范围。本部门主要职责是:
(1)对于叛国案、分裂国家案以及严重破坏国家的政策、法律、政令统一实施的重大犯罪案件,行使检察权。
(2) 对于直接受理的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犯罪案件,进行侦查。
(3) 对于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等侦查机关侦查的案件进行审查,决定是否逮捕、起诉或者不起诉。并对侦查机关的立案、侦查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
(4) 对于刑事案件提起公诉,支持公诉。对于人民法院的刑事判决、裁定是否正确和审判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
(5)对于监狱、看守所等执行机关执行刑罚的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
(6)对于人民法院的民事审判活动实行法律监督。对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效力的判决、裁定,发现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依法提出抗诉。
(7)对于行政诉讼实行法律监督。对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效力的判决、裁定,发现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依法提出抗诉。
(二)2019年主要工作任务
2019年,我院将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紧紧围绕全县中心工作,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进一步提升检察工作服务大局的能力和水平,充分履行法律监督职能,努力为全县经济发展提供强有力的司法保障。重点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是以服务转型为发展目标,进一步完善服务全县经济社会发展举措。紧紧围绕全县工作大局,以保障打赢“三大攻坚战”为重点,积极推动思想大解放,切实完善服务举措,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作用,努力让人民群众有更实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二是以维护安全稳定为目标,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坚决贯彻中央部署,积极投入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加强协调配合,完善工作机制,加大办案力度。同时坚持以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为牵引,依法严厉打击各类严重刑事犯罪,切实维护社会安全稳定。
三是以提升检察效能为目标,扎实推进司法体制改革和检察改革。持续深入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完善捕诉一体工作机制。扎实推进内设机构改革,构建专业化办案团队,健全检察权运行组织体系,全面落实司法责任制。
四是以维护公平正义为目标,进一步强化法律监督。从检察机关宪法定位出发,聚焦监督主责主业,进一步加强刑事诉讼监督,规范和改进立案监督,强化侦查监督措施,完善审判监督机制;进一步加强民事行政诉讼监督,狠抓对民事行政生效判决、裁定、调解书的法律监督工作,提升民事行政执行监督、审判活动违法行为监督工作水平;进一步加强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监督,健全同步监督机制,规范监外执行检察工作。
五是以提升能力素质为目标,全面加强过硬检察队伍建设。以深入实施队伍建设提升工程为抓手,加强思想政治建设,筑牢检察队伍忠诚可靠的思想根基;加强履职能力建设,提高检察队伍的职业素养和专业化水平;加强纪律作风建设,持续改进检察队伍作风形象;加强职业保障体系建设,推动检察改革各项举措落地生根,努力建设一支信念坚定、司法为民、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检察队伍。
二、机构设置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一)机构设置
1. 本级单位和内设机构
(1)隆安县人民检察院是属于全额拨款的一级预算单位。
(2)设有检务保障部、业务管理部、诉讼监督部、刑事检察部共4个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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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单位
无所属单位。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1. 隆安县人民检察院仅有一个全额拨款的一级预算单位。
三、编制现状和人员构成
(一)编制现状
我院现有编制数30个,实有在岗人员27人。
(二)人员构成
其中班子成员6人。现任领导班子由检察长马闯,副检察长黄磊、唐旭阁、林钢,纪检组长潘得海,党组成员温善6位同志组成。聘用人员15人,遗属补助人员1人。
第二部分:2019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说明
一、2019年部门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一)2019年部门收入预算总体情况
2019年收入总预算880.9万元,增加28.81万元,同比增长3.38%。其中:公共财政预算拨款880.9万元,增加28.81万元,同比增长3.38%。
(二)2019年部门支出预算总体情况
2019年支出总预算880.9万元,增加28.81万元,同比增长3.38%。均为公共财政预算拨款支出。其中:基本支出610.82万元,占支出总预算69.34%,减少16.39万元,同比下降2.61%;项目支出270.08万元,占支出总预算30.66%,增加45.2万元,同比增长20.1%。
1. 2019年当年支出预算,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划分,共分为四类,其中:
(1)公共安全支出(类): 720.98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81.85%,增加32.88万元,同比增长4.78%,支出增加的主要原因:一是在职在编干警基本工资增长;二是项目支出中提前下达2019年度政法转移支付资金中的办案、装备经费且已经列入2019年预算及根据上级院文件指示要求及检察工作发展实际,新增检察文化建设项目。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80.15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9.1%,减少4.11万元,同比下降4.88%,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一是2018年司法改革后,转隶11人;二是2018年新增退休人员3人。在职在编人员数减少,养老保险缴费支出相应减少。
(3)卫生健康支出(类): 32.11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3.65%,减少0.08万元,同比下降0.25%,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司法改革后,转隶11人。在职在编人员数减少,医疗保险支出相应减少。
(4)住房保障支出(类): 47.66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5.41%,增加0.12万元,同比增长0.25%,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在职在编干警基本工资增长,从而住房公积金缴费基数相应提高。
2. 2019年当年支出预算,按支出结构分类划分,分为基本支出预算和项目支出预算,其中:
(1)基本支出预算:610.82万元
①工资福利支出(类): 536.17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的87.78%,减少8.83万元,同比下降1.62%,支出减少的主要原因2018年司法改革后,转隶11人,在职在编人员数减少,工资福利支出相应减少。
②商品和服务支出(类):73.87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的12.09%,减少3.25万元,同比下降4.21%,支出减少的主要原因是2018年司法改革后,转隶11人,在职在编人员数减少及2018年退休3人,2019预算在职人员相对2018年共减少14人,定额公用经费也相应减少。
③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类): 0.77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的0.13%,减少4.32万元,同比下降84.87%,支出减少的主要原因是2018年遗属补助人员减少1人,2019年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类)支出相应减少。
(2)项目支出预算:270.08万元
①工资福利支出(类): 0万元
②商品和服务支出(类): 200.31万元,占项目支出预算的74.17%,增加87.73万元,同比增长77.93%,支出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提前下达的2019度政法转移支付资金纳入2019年预算。
③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类): 0万元。
④资本性支出(类): 69.78万元,占项目支出预算的25.83%,减少42.52万元,同比下降37.86%,减少的主要原因一是提前下达2019年度政法转移支付资金中的装备经费纳入2019年度预算,二是根据上级院文件指示要求及检察工作发展实际,新增检察文化建设项目。
(三)2019年部门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预算880.9万元,比2018年预算852.09万元,增加28.81万元,同比增长3.38%。收入预算增加的主要原因是:1、在职在编干警工资的提高;2、在职在编干警工资提高,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缴费基数相应提高;3、根据上级院文件指示要求及检察工作发展实际,新增检察文化建设项目;4、提前下达2019年度政法转移支付资金中的办案、装备经费已经列入2019年预算。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880.9万元,比2018年预算852.09万元增加28.81万元,同比增长3.38%。支出预算增加的主要原因是;1、在职在编干警工资的提高,工资支出相应增加;2、在职在编干警工资提高,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缴费基数相应提高;3、根据上级院文件指示要求及检察工作发展实际,新增检察文化建设项目;4、提前下达2019年度政法转移支付资金中的办案、装备经费已经列入2019年预算。
二、2019年部门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
(一)2019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预算情况
2019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预算880.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预算880.9万元,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预算,本部门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预算。
(二)2019年部门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2019年部门财政拨款支出预算880.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880.9万元,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本部门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具体支出预算如下:
1.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880.9万元
(1)公共安全支出预算数为720.98万元
①公共安全支出-检察-行政运行预算数为418.32万元,主要用于:行政性工资支出376.97万元(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第十三个月奖励工资);商品和服务支出41.29万元(主要用于水费、电费、差旅费、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培训费、接待费、维修维护费等);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0.05万元(独生子女保健费)。
②公共安全支出-检察-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预算数为270.08万元,主要用于:商品的服务支出200.31万元(办公费160.31万元、被装购置费40万元);资本性支出69.78万元(办公设备购置29.78万元,基础设施建设4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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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预算数为80.15万元
①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预算数为0.72万元,主要用于:支付退休遗属补助。
②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预算数为79.43万元,主要用于:支付机关单位在职人员养老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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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健康支出(类)预算数为32.11万元。
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支出预算数32.11万元,主要用于:按照国家政策规定支付机关单位在职人员的医疗保险费用支出。
(4)住房保障支出(类)预算数为47.66万元。
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支出预算数为47.66万元,主要用于:支付机关单位在职人员住房公积金。
2. 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
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3.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
本部门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
三、2019年部门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情况
(一)2019年部门预算全口径“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情况
2019年部门预算共安排“三公”经费支出预算7.26万元(全口径),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预算0 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1.26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预算 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6万元。2019年部门预算全口径“三公”经费支出预算安排来源均为一般公共预算。
(二)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情况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7.26万元,比2018年预算14.85万元减少7.59万元,同比下降51.11 %。其中:
1. 因公出国(境)经费2019年预算0万元与2018年持平。
2.公务接待费2019年预算 1.26万元,比2018年预算1.85 万元减少 0.59万元,同比下降31.89%,减少的原因主要是:2018年司法体制改革后,11人转隶,另2018年增加退休人员3人,2019预算在职人员相对2018年共减少14人,定额公用经费相应减少。主要用于:接待上级院来我院调研、指导工作。
3. 公务用车购置费2019年预算0万元与2018年持平。
4.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19年预算6万元,比2018年预算13万元减少7万元,同比下降53.85 %,减少的原因主要是:2018年司法体制改革后,11人转隶,另2018年增加退休人员3人,2019预算在职人员相对2018年共减少14人,在职人员数减少,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相应减少。主要用于:如办案、通信、保险、维修维护等日常运行维护支出。我院现有车辆4部。
四、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19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预算73.87万元(主要用于: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比2018年预算77.12万元减少3.25万元,同比下降4.21%,减少的原因主要是:2018年司法体制改革后,11人转隶,另2018年增加退休人员3人,2019预算在职人员相对2018年共减少14人,在职人员数减少部门机关运行经费相应减少。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19年政府采购预算80万元,比2018年政府采购预0万元增加80万元,增加原因主要是:根据上级院文件指示要求及检察工作发展实际,新增检察文化建设项目,需采购图书档案设备。其中,货物项目采购预算80万元,占政府采购预算的100%;工程项目采购预算 0 万元;服务项目采购预算0万元。
(三)政府购买服务情况
2019年纳入政府购买服务预算管理的项目0个,涉及金额 0万元,其中:项目预算金额0万元。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从使用国有资产的总体情况、分布构成、主要实物资产数据、资产变动情况等角度说明。本部门共有车辆4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1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3辆;无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2019年纳入预算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1个,涉及金额4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40万元。
纳入预算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如下:
1. 检察文化建设项目,预算金额40万元、资金来源一般公共预算拨款。
(六)涉密事项处理说明
如部门预算含有涉密事项,请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地方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的通知》(财预〔2016〕143号)第二十四条规定进行处理,并进行简要说明。
《财政部关于印发〈地方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的通知》(财预〔2016〕143号)第二十四条:地方各级财政部门和各部门在依法公开政府预决算、部门预决算时,对涉及国家秘密的内容不予公开。部分内容涉及国家秘密的,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按照下列原则处理:
(一)同一功能分类款级科目下,大部分项级科目涉密的,仅公开到该款级科目;
(二)同一功能分类类级科目下,大部分款级科目涉密的,仅公开到该类级科目;
(三)个别功能分类款级科目或项级科目涉密的,除不公开该涉密科目外,同一级次的“其他支出”科目也不公开。
五、部分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县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六)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七)“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
(八)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 1.部门收支总表
2.部门收入总表
3.部门支出总表
4.财政拨款收支表
5.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6.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表
7.政府性基金支出表
8.政府性基金项目表
9. “三公两费”预算情况表
10.部门经济分类支出表
11.政府经济分类表
12.政府采购预算表
13.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14.预算绩效目标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