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隆安县人民检察院2020年部门预算 及“三公”经费预算
时间:2020-10-09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大 | 中 | 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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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所属单位主要职责和2020年主要工作任务 

二、机构设置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三、编制现状和人员构成 

  

第二部分:2020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说明 

一、2020年部门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二、2020年部门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 

三、2020年部门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情况 

四、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五、专业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所属单位主要职责和2020年主要工作任务  

(一)主要职责 

隆安县人民检察院是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接受南宁市人民检察院和隆安县党委的领导,对隆安县人民代表大会和隆安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负责并报告工作。隆安县人民检察院的主要职责是: 

(1)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入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统一全体检察人员的思想和行动,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党中央的核心、全党的核心地位,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 

(2) 依法向隆安县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提出议案。 

(3) 贯彻执行上级人民检察院检察工作方针,落实检察工作任务,接受相关业务指导。 

(4) 应负责由隆安县人民检察院管辖的刑事犯罪案件的审查批准逮捕、决定逮捕、提起公诉工作。 

(5)负责应由隆安县人民检察院承办的刑事、民事、行政诉讼活动及刑事、民事、行政判决和裁定等生效法律文书执行的法律监督工作。 

(6)负责应由隆安县人民检察院承办的提起公益诉讼工作。 

(7)负责应由隆安县人民检察院承办的对看守所等执法活动的法律监督工作。 

(8)受理向隆安县人民检察的控告申诉。 

(9)组织开展检察理论研究工作。 

(10)负责隆安县人民检察院的队伍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依法管理全院检察官及其他检察人员,制定相关人员管理办法,组织开展检察教育培训工作。 

(11)负责实施检察机关财务装备、检察技术信息工作规划。 

(12)负责其他应当由隆安县人民检察院承办的事项。(二)2020年主要工作任务 

2020年,我院将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进一步提升检察工作服务大局的能力和水平,充分履行法律监督职能,重点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1、以服务转型为发展目标,进一步完善服务全县经济社会发展举措。 

2、以维护安全稳定为目标,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3、以提升检察效能为目标,扎实推进司法体制改革和检察改革。 

4、以维护公平正义为目标,进一步强化法律监督。 

5、以提升能力素质为目标,全面加强过硬检察队伍建设和检察文化建设。 

二、机构设置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一)机构设置 

1. 本级单位和内设机构 

(1)隆安县人民检察院是属于全额拨款的一级预算单位。 

(2)设有办公室、第一检察部、第二检察部、第三检察部、政治部共5个部门。 

2.所属单位 

无所属单位。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本部门仅有隆安县人民检察院本级一个一级预算单位。 

三、编制现状和人员构成 

(一)编制现状 

我院现有行政(政法专项)编制总数30人。 

(二)人员构成 

我院实有人数57人,其中:在职人员26人,聘用人员15人,离退休人员16人。 

    第二部分:2020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说明  

    一、2020年部门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一)2020年部门收入预算总体情况 

2020年收入总预算967.65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86.75万元,同比增长9.85%。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967.65万元,增加86.75万元,同比增长9.85%,增长主要原因是一般公共预算拨款项目收入增加。 

    (二)2020年部门支出预算总体情况 

2020年支出总预算967.65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86.75万元,同比增长9.85%。均为公共财政预算拨款支出。其中:基本支出585.71万元,占支出总预算60.53%,与上年相比减少25.11万元,同比下降4.11%;项目支出381.94万元,占支出总预算39.47%,与上年相比增加111.86万元,同比增长41.42%。 

    1. 2020年当年支出预算,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划分,共分为四类,其中: 

(1)公共安全支出(类):公共安全支出810.90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83.80%,与上年相比增加89.92万元,同比增长12.47%,支出增加的主要原因是项目支出中的政法转移政法转移支付资金较去年相比有大幅增加。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8.93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1.22万元,同比下降1.52%,减少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数减少,养老保险缴费支出相应减少。 

    (3)卫生健康支出(类):卫生健康支出31.33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0.78万元,同比下降2.43%.减少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数减少,医疗保险缴费支出相应减少。 

(4)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保障支出46.49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1.17万元,同比下降2.45%.减少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数减少,住房公积金缴费支出相应减少。 

2. 2020年当年支出预算,按支出结构分类划分,分为基本支出预算和项目支出预算,其中: 

(1)基本支出预算:585.71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60.53%,与上年相比减少25.11万元,同比下降4.11%。 

    ①工资福利支出(类):512.08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的87.43%,与上年相比减少24.09万元,同比下降4.49%,支出减少的主要原因在职在编人员数减少,工资福利支出相应减少。 

②商品和服务支出(类):72.18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的12.32%,与上年相比减少1.69万元,同比下降2.29%,减少主要原因是在职在编人员数减少,工资福利支出相应减少。 

③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类):1.45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的0.25%,与上年相比增加0.68万元,增加主要原因是2020年新增退休遗属补助人员1人,相应的退休遗属补助支出增加。 

    (2)项目支出预算:381.94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39.47%,与上年相比增加111.86万元,同比增长41.42%。 

    ①工资福利支出(类):0万元。 

②商品和服务支出(类):254.80万元,占项目支出预算的66.71%,与上年相比增加54.49万元,同比增长27.20%,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政法转移支付资金增加。 

③资本性支出(类):127.14万元,占项目支出预算的33.29%,与上年相比增加57.36万元,同比增长82.20%,增加的主要原因一是政法转移支付资金增加;二是根据上级院文件精神要求及检察工作发展实际,推进二期检察文化建设项目建设;三是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经费今年纳入预算。 

(三)2020年部门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预算967.65万元,比2019年预算880.90万元增加86.75万元,同比增长9.85%。收入预算增加的主要原因是项目支出预算收入增加:一是政法转移支付资金增加;二是根据上级院文件精神要求及检察工作发展实际,推进二期检察文化建设项目建设;三是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经费今年纳入预算。 

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967.65万元,比2019年预算880.90万元增加86.75万元,同比增长9.85%。支出预算增加的主要原因是项目支出预算增加:一是政法转移支付资金增加,二是根据上级院文件精神要求及检察工作发展实际,推进二期检察文化建设项目建设;三是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经费今年纳入预算。 

二、2020年部门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 

(一)2020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预算情况 

2020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预算967.6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预算967.65万元。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预算,本部门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 

(二)2020年部门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2020年部门财政拨款支出预算967.6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967.65万元,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本部门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具体支出预算如下: 

1.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967.65万元 

(1)公共安全支出预算数为810.90万元 

①公共安全支出(类)检察(款)行政运行(项)预算数为397.41万元,主要用于:行政性工资支出356.78万元(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第十三个月奖励工资);商品和服务支出40.62万元(主要用于水费、电费、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培训费、接待费、维修维护费等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0.01万元(独生子女保健费支出)。 

②公共安全支出(类)检察(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检察)(项)预算数为282.00万元,主要用于:商品的服务支出31.56万元(办案办公费、差旅费、培训费、会议费等支出;项目支出250.44万元(主要用于检察业务装备购置、推进二期检察文化建设项目建设、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等支出)。 

③公共安全支出(类)检察(款) 检察监督(项)预算数为114万元,主要用于检察监督业务支出。 

④公共安全支出(类)其他公共安全支出(款)其他公共安全支出(项)预算数为17.50万元,主要用于反贪办案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预算数为78.93万元 

①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预算数为1.44万元,主要用于:支付退休人员遗属补助。 

②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预算数为77.49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单位在职人员养老保险单位缴费部分的支出。 

(3)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预算数为31.33万元,主要用于:按照国家政策规定对机关单位在职人员的医疗保险单位缴费部分的支出。 

(4)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支出预算数为46.49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单位在职人员住房公积金单位缴费部分的支出。 

2. 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 

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3.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 

本部门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 

三、2020年部门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情况 

(一)2020年部门预算全口径“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情况 

2020年部门预算共安排“三公”经费支出预算7.26万元(全口径),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预算 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1.26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预算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支出预算6万元。2020年部门预算全口径“三公”经费支出预算安排来源主要是一般公共预算7.26万元。 

(二)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情况 

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7.26万元,与2019年持平。其中: 

1. 因公出国(境)经费2020年预算0万元,与2019年持平。 

2.公务接待费2020年预算1.26万元,与2019年持平。 

3. 公务用车购置费2020年预算0万元,与2019年持平。 

4. 公务用车运行费2020年预算6万元,与2019年持平。 

四、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20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预算72.18万元(指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比2019年预算减少1.69万元,下降2.29%,减少的原因主要是:因在职人员退休,在职人员数减少,部门机关运行经费相应减少。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0年政府采购预算60万元(2019年政府采购预算批复数80万元,实际下达数为40万元),同比增加20万元,增长50%,增加的原因主要是:根据上级院文件精神要求及检察工作发展实际,推进二期检察文化建设项目建设;二是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经费今年纳入预算。其中,货物项目采购预算50万元,占政府采购预算的83.33 %;无工程项目采购;服务项目采购预算10万元,占政府采购预算的16.67 %。 

    (三)政府购买服务情况 

2020年本部门无政府购买服务项目。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本部门固定资产原值为1617.97万元,其中:土地、房屋及建筑物935.05万元(其中土地1.7万元),占固定资产总额的57.79%;通用设备608.87万元,占固定资产总额的37.63%;专用设备39.47万元,占固定资产总额的2.44%;家具、用具、装具及动植物34.58万元,占固定资产总额的2.14%。本部门共有车辆3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1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 2辆;本单位无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2020年本部门无纳入预算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 

本部门为整体绩效目标管理部门,2020年整体绩效目标资金总额967.6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967.65万元。 

    (六)涉密事项处理说明 

 本院预算未含有涉密事项。 

五、部分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县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六)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七)“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 

(八)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 1.部门收支总表 

       2.部门收入总表 

       3.部门支出总表 

       4.财政拨款收支表 

          5.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6.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表 

       7.政府性基金支出表 

8.政府性基金项目表 

       9. “三公两费”预算情况表 

       10.部门经济分类支出表 

       11.政府经济分类表 

       12.政府采购预算表 

13.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14.预算绩效目标申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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