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隆安县人民检察院2026年度部门预算公开
时间:2026-03-20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大 | 中 | 小】

隆安县人民检察院

2026年度部门预算公开说明



目录

第一部分:隆安县人民检察院概况

第二部分:隆安县人民检察院2026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隆安县人民检察院2026年部门预算报表


第一部分:隆安县人民检察院概况

一、主要职责和2026年主要工作任务

(一)主要职责。

隆安县人民检察院是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接受南宁市人民检察院和中共隆安县委员会的领导,对隆安县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负责并报告工作。隆安县人民检察院的主要职责是:

1.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入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统一全体检察人员的思想和行动,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党中央的核心、全党的核心地位,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

2.依法向隆安县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提出议案。

3.贯彻执行上级人民检察院检察工作方针,落实检察工作任务,接受相关业务指导。

4.负责应由隆安县人民检察院管辖的刑事犯罪案件的审查批准逮捕、决定逮捕、提起公诉工作。

5.负责应由隆安县人民检察院承办的刑事、民事、行政诉讼活动及刑事、民事、行政判决和裁定等生效法律文书执行的法律监督工作。

6.负责应由隆安县人民检察院承办的提起公益诉讼工作。

7.负责应由隆安县人民检察院承办的对看守所和社区矫正机构等执法活动的法律监督工作。

8.受理向隆安县人民检察院的控告申诉。

9.组织开展检察理论研究工作。

10.负责隆安县人民检察院的队伍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依法管理全院检察官及其他检察人员,制定相关人员管理办法,组织开展检察教育培训工作。

11.负责实施检察机关财务装备、检察技术信息工作规划。

12.负责其他应当由隆安县人民检察院承办的事项。

(二)2026年主要工作任务。

1.强化政治引领,以忠诚担当筑牢检察履职根基。坚持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认真落实“第一议题”制度,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引领检察工作现代化,以“三个善于”引领做实“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坚持政治与业务融合,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法治自觉、检察自觉,充分履行宪法与法律所赋予的权力,努力实现办案政治效果、社会效果、法律效果有机统一。推进基层党组织规范化建设和“四强”党支部建设,持续推进党建和业务深度融合,不断激发检察队伍干事创业热情。

2.强化履职担当,以更高站位服务发展大局。坚决依法严惩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深入打击整治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和“黄赌毒”“盗抢骗”等犯罪,充分发挥检察建议作用,促进诉源治理、社会治理。依法维护市场经济秩序,依法惩治犯罪,协同防范化解金融领域风险,着力营造公平公正的法治化营商环境。不断加强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检察工作,积极参与乡村治理,助力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建设。加强文物和文化遗产保护公益诉讼检察工作,以法治力量服务文化产业繁荣发展。

3.强化司法为民,以更优服务办好为民实事。坚持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努力做到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落实好“宽严相济、认罪认罚从宽、精准监督”等司法理念或要求,巩固深化“检护民生”专项行动,加强食药、社保、医疗、消费等民生领域司法保护,强化老年人、妇女儿童、残疾人、新就业形态劳动者等特殊群体权益保护。持续强化未成年人违法犯罪预防和治理,大力推行检察听证,持续做好“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支持司法救助等检察为民实事,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努力促进案结事了人和,以高质效检察履职促进社会内生稳定。

4.强化法律监督,以更实举措全面提升法律监督能力。恪守法律监督宪法定位,切实维护执法司法公正,加大对刑事立案、侦查、审判、执行等活动的监督力度。着力加强虚假诉讼监督,强化检察机关对执行活动的全程监督,做到权力监督与权利救济相结合。依法规范开展行政违法行为监督,推动行政处罚和刑事处罚双向衔接落到实处。落实“加强公益诉讼”要求,持续提升检察公益诉讼精准性、规范性。强化数字检察支撑,建好用好法律监督模型,赋能法律监督提质增效。

5.强化自身建设,以更大力度打造过硬检察队伍。纵深推进全面从严管党治检,突出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带头作用,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和班子成员“一岗双责”。深入推进人才强检,加强新时代检察队伍建设,深化检察改革,进一步抓实业务管理、案件管理和质量管理,强化检察权运行制约监督,加强日常教育监管,教育引导检察干警不断强化法纪意识。狠抓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落实,全面准确落实司法责任制,确保检察队伍纪律严明、作风过硬。

二、机构设置和部门预算部门构成

(一)机构设置。

1.本级部门和内设机构

(1)隆安县人民检察院的单位性质为行政单位,经费管理方式为财政全额拨款的二级预算单位。

(2)隆安县人民检察院共有5个内设机构,分别为办公室、第一检察部、第二检察部、第三检察部、政治部。

2.所属部门

隆安县人民检察院属于二级预算单位,无所属单位。

(二)部门预算部门构成。

038009隆安县人民检察院(二级预算单位),本部门仅有隆安县人民检察院本级一个二级预算单位。

三、编制现状和人员构成

(一)编制现状。

隆安县人民检察院核定编制数30名,其中:政法专项编制数30名,后勤服务控制数0名。

(二)人员构成。

隆安县人民检察院在职在编人数29人,其中:政法编制29人。聘用人员21人,退休人员17人。


第二部分:隆安县人民检察院2026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部门总收入908.07万元,总支出908.07万元。总收入比上年预算数1145.50万元,减少237.43万元,下降20.73%,主要原因是:一是上级转移支付资金结转数减少。2025年上级转移支付资金执行率较2024年大幅提升,故2025年上级转移支付资金结转数较2024年大幅减少。2025年未使用完的2024年上级转移支付资金未予结转至2026年部门预算继续使用;二是定额公用经费减少。2026年开始定额公用经费预算编制基础有变化,2025年以编制数为基础编制定额公用经费,2026年以实有人数为基础编制定额公用经费。2026年我院在职人员未满编,相应的定额公用经费减少。其中,2026年开始电费预算不再由我部门编制,定额公用经费也相应减少。总支出比上年预算数1145.50万元,减少237.43万元,下降20.73%,主要原因是:一是上级转移支付资金结转数减少。2025年上级转移支付资金执行率较2024年大幅提升,故2025年上级转移支付资金结转数较2024年大幅减少。2025年未使用完的2024年上级转移支付资金未予结转至2026年部门预算继续使用;二是定额公用经费减少。2026年开始定额公用经费预算编制基础有变化,2025年以编制数为基础编制定额公用经费,2026年以实有人数为基础编制定额公用经费。2026年我院在职人员未满编,相应的定额公用经费减少。其中,2026年开始电费预算不再由我部门编制,定额公用经费也相应减少。

二、2026年部门收入总体情况

2026年部门总收入908.07万元,比上年预算数1145.50万元,减少237.43万元,下降20.73%,主要原因是:一是上级转移支付资金结转数减少。2025年上级转移支付资金执行率较2024年大幅提升,故2025年上级转移支付资金结转数较2024年大幅减少。2025年未使用完的2024年上级转移支付资金未予结转至2026年部门预算继续使用;二是定额公用经费减少。2026年开始定额公用经费预算编制基础有变化,2025年以编制数为基础编制定额公用经费,2026年以实有人数为基础编制定额公用经费。2026年我院在职人员未满编,相应的定额公用经费减少。其中,2026年开始电费预算不再由我部门编制,定额公用经费也相应减少。其中: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908.07万元

2.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0.00万元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入0.00万元

4.财政专户管理资金预算款收入0.00万元

5.单位资金预算拨款收入0.00万元

三、2026年部门支出总体情况

2026年部门总支出908.07万元,比上年预算数1145.50万元,减少237.43万元,下降20.73%,主要原因是:一是上级转移支付资金结转数减少。2025年上级转移支付资金执行率较2024年大幅提升,故2025年上级转移支付资金结转数较2024年大幅减少。2025年未使用完的2024年上级转移支付资金未予结转至2026年部门预算继续使用;二是定额公用经费减少。2026年开始定额公用经费预算编制基础有变化,2025年以编制数为基础编制定额公用经费,2026年以实有人数为基础编制定额公用经费。2026年我院在职人员未满编,相应的定额公用经费减少。其中,2026年开始电费预算不再由我部门编制,定额公用经费也相应减少。部门支出主要包括:

(一)2026年当年支出预算(不含补助县区支出),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划分,共分为4类,其中:

(1)公共安全支出715.32万元,占支出总预算78.77%,比上年减少188.81万元,下降20.88%,主要原因是:一是上级转移支付资金结转数减少。2025年上级转移支付资金执行率较2024年大幅提升,故2025年上级转移支付资金结转数较2024年大幅减少。2025年未使用完的2024年上级转移支付资金未予结转至2026年部门预算继续使用;二是定额公用经费减少。2026年开始定额公用经费预算编制基础有变化,2025年以编制数为基础编制定额公用经费,2026年以实有人数为基础编制定额公用经费。2026年我院在职人员未满编,相应的定额公用经费减少。其中,2026年开始电费预算不再由我部门编制,定额公用经费也相应减少。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19.97万元,占支出总预算13.21%,比上年增加4.52万元,增长3.92%,主要原因是:一是2025年职级晋升一批在职干警,工资待遇增加,养老保险缴费基数相应增加,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预算增加;二是2026年在职干警人数比2025年增加,相应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预算增加;三是退休人员数比上年增加,退休费预算支出增加,相应的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比上年增加。

(3)卫生健康支出25.58万元,占支出总预算2.82%,比上年减少47.61万元,下降65.05%,主要原因是:一是2026年公务员绩效总量预算数比上年减少,医疗保险(含生育保险)缴费基数相应减少,医疗保险(含生育保险)缴费支出减少,故卫生健康支出减少;二是财务统管后,工资福利待遇按属地政策,目前我部门所在属地未落实公务员医疗补助,2025年申报部门预算时,漏将该项自动生成的预算数据删除,故而预算批复数含有该项预算。2026年申报预算时已将该项数据删除进行零申报,故卫生健康支出预算比上年减少。

(4)住房保障支出47.19万元,占支出总预算5.20%,比上年减少5.54万元,下降10.51%,主要原因是:2026年公务员绩效总量预算数比上年减少,编内在职住房公积金缴费基数相应减少,编内在职住房公积金缴费支出减少,故住房保障支出减少。

(二)按支出结构分类划分,分为基本支出预算和项目支出预算。

1.基本支出预算。

基本支出预算823.01万元,占支出预算90.63%,比上年减少15.97万元,下降1.90%。其中:

(1)工资福利支出711.24万元,占基本支出总预算86.42%,比上年减少9.88万元,减少1.37%,主要原因是: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预算比上年减少。财务统管后,工资福利待遇按属地政策,目前我部门所在属地未落实公务员医疗补助,2025年申报部门预算时,漏将该项自动生成的预算数据删除,故而预算批复数含有该项预算。2026年申报预算时已将该项数据删除进行零申报,相应的工资福利支出比上年减少。

(2)商品和服务支出90.50万元,占基本支出总预算11.00%,比上年减少5.97万元,减少6.19%,主要原因是:一是2026年开始定额公用经费预算编制基础有变化,2025年以编制数为基础编制定额公用经费,2026年以实有人数为基础编制定额公用经费。2026年我院在职人员未满编,相应的定额公用经费减少;二是2026年开始电费预算不再由我部门编制,定额公用经费也相应减少。

(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21.28万元,占基本支出总预算2.59%,比上年减少0.12万元,减少0.56%,主要原因是:遗属补助支出预算减少。2025年1名遗属补助人员死亡,遗属补助人数减少,相应的遗属补助支出预算减少,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预算减少。

2.项目支出预算。

项目支出预算85.06万元,占支出预算9.37%,比上年减少221.46万元,下降72.25%。其中:

(1)工资福利支出2.56万元,占项目支出总预算3.01%,比上年增长0.00万元,增长0.00%,主要原因是:我院法警人数与上年无变化,故项目支出预算的工资福利支出与上年持平。

(2)商品和服务支出48.50万元,占项目支出总预算57.02%,比上年减少59.61万元,减少55.14%,主要原因是:上级转移支付资金结转数减少。2025年上级转移支付资金执行率较2024年大幅提升,故2025年底上级转移支付资金结转数较2024年底大幅减少。2025年未使用完的2024年上级转移支付资金未予结转至2026年部门预算继续使用,相应的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较上年减少。

(3)资本性支出34.00万元,占项目支出总预算39.97%,比上年减少160.85万元,减少82.55%,主要原因是:上级转移支付资金结转数减少。2025年上级转移支付资金执行率较2024年大幅提升,故2025年底上级转移支付资金结转数较2024年底大幅减少。2025年未使用完的2024年上级转移支付资金未予结转至2026年部门预算继续使用,相应的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较上年减少。

四、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

我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共0.00万元,比上年预算数0.00万元,增加0.0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我部门2026年部门预算无政府性基金预算。

五、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

我部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共0.00万元,比上年数预算数0.00万元,增加0.0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我部门2026年部门预算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我部门2026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预算8.95万元,同口径比2025年度预算数9.45万元,减少0.50万元,下降5.29%,具体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2026年预算安排0.00万元,比上年增加0万元,增长0%,与2025年持平。主要原因是本部门无因公出国(境)业务,故无因公出国(境)费预算安排。主要用于: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2026年预算安排7.95万元,较上年增加0万元,增长0%,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费2026年预算安排0.00万元,较上年增加0万元,增长0%,与2025年持平。主要原因是本部门2025年、2026年均无公务用车购置费预算安排。主要用于购置公务用车的费用支出。

(三)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26年预算安排7.95万元,较上年增加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我部门公务用车实有数量以及车辆用途与上年一致,均无变化。2026年部门预算安排与2025年持平。主要用于:检察机关机要文件交换、公务出行以及开展检察业务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保养费、通行费、年检费、保险费等。2026年单位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3辆,实际在用数量为3辆。

(四)公务接待费2026年预算安排1.00万元,较上年减少0.50万元,下降33.33%,主要原因是2025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以编制数为基础测算编制,2026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以实有在职在编人数为基础测算编制,2026年本部门在职在编人数未满编,因此公务接待费2026年预算安排较上年减少。主要用于:按规定开支的公务接待活动产生的伙食费、住宿费等公务接待费用。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2026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预算90.50万元(指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比2025年预算96.47万元,减少5.97万元,下降6.19%,原因主要是:一是2025年机关运行经费预算以编制数为基础测算编制,2026年机关运行经费预算以实有在职在编人数为基础测算编制,2026年本部门在职在编人数未满编,因此机关运行经费预算2026年预算安排较上年减少;二是2026年开始电费预算不再由我部门编制,机关运行经费预算相应减少。

(二)政府采购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我部门2026年政府采购预算总金额53.85万元。其中:货物类采购45万元、工程类采购0万元、服务类采购8.85万元。

(三)政府购买服务情况。

2026年纳入政府购买服务预算管理的项目2个,涉及金额8.85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项目预算金额7.95万元,主要购买公务用车机动车保险服务、车辆加油服务、维修和保养服务等服务(购买服务内容简介);定额商品和服务支出项目预算金额0.9万元,主要购买单据、信封、公共节能、垃圾分类、检察业务宣传材料等印刷服务。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5年12月31日,本部门房屋面积共计6001.54平方米,房屋期末账面价值772.38万元;共有车辆3辆,其中,应急机要通信用车1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2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部门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五)预算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1.预算绩效目标管理情况说明。

(1)对所有项目绩效目标管理情况进行简要说明

我部门2026年所有项目支出全面实施绩效目标管理,涉及本级项目9个,预算资金257.06万元;对下转移支付项目0个,预算资金0万元。绩效目标情况详见报表(日常运转类项目、工资类人员经费项目和涉密项目等除外)。

(2)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说明。

本部门无重点预算项目。

2.预算绩效结果应用情况说明。

(1)事前绩效评估结果应用。

本部门2026年部门预算新申请财政资金安排且实施期内支出计划资金总额500万元及以上的重大项目0个,已实施事前绩效评估项目0个,其中,0个项目申请预算0万元,评估结论为本部门2026年部门预算没有新申请财政资金安排且实施期内支出计划资金总额500万元及以上的重大项目。

(2)绩效评价结果应用。

本部门对10个2024年度项目开展绩效自评,评价结果为一等的项目8个,二等的项目2个,三等的项目0个,四等的项目0个;对0个2023年结转2024年项目开展绩效自评,评价结果为一等的项目0个,二等的项目0个,三等的项目0个,四等的项目0个。结果应用情况如下:

有0个项目核减2025年预算,资金合计0万元。

本部门对10个2024年度项目开展部门评价,项目评价结果为:一等8个,二等2个。有1个项目根据自评发现问题,主要是部门个别预算项目启动时间较晚,导致年度预算执行进度较慢,绩效目标设定与实际项目开展存在差距。该项目支付进度压力集中在下半年,在年底财政资金紧张的情况下较难请款。预算执行率未达到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我部门根据该问题,进行了原因分析:一是项目较多,负责项目的人员还要兼顾其他工作,对项目进度执行情况预期过高;二是年底财政资金紧张,部分用款计划未予批复,项目进度款支出无法完成。针对以上问题制定了相关改进管理措施,一是财务人员加强监督,提前督促预算项目负责人员合理规划项目时间安排,做到早安排、早开工,各项目均能按预期计划有序开展;二是根据项目进度,及时请款。避免年底时段扎堆请款因财政资金紧张而未能批款的情况,加强督促项目负责人员对项目的进度管理,及时报账,以确保预算项目资金早安排、早申请,按时支付。

(六)涉密事项处理说明。

本部门预算未含有涉密事项。


第三部分: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部门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部门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5.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6.结余分配:指事业部门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部门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7.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8.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9.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0.“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自治县本级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部门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部门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部门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1.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部门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四部分:隆安县人民检察院2026年部门预算相关报表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两费经费支出情况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表

十、市本级项目绩效目标公开表

十一、对下转移支付项目绩效目标公开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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