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按照县委的统一部署,2019年10月17日至2020年1月17日,隆安县十四届党委第六轮巡察第二巡察组对隆安县检察院党组开展了常规巡察。2020年7月1日上午,在县检察院召开巡察情况反馈会,第二巡察组向县检察院党组反馈巡察情况。

(第二巡察组组长梁天忠)
在巡察情况反馈会议上,第二巡察组组长梁天忠向隆安县检察院党组反馈了巡察情况,提出整改要求。梁天忠指出,近年来,隆安县人民检察院党组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市委和县委的决策部署,履行管党治党主体责任,以司法办案为中心,发挥检察职能作用,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做好保安全、护稳定工作,各项工作实现新发展和新进步,同时也指出存在班子成员凝聚力不够强等四个方面七大点的突出问题。针对巡察发现的问题,梁天忠对隆安县检察院党组提出三点意见建议:要强化党领导领导核心作用;要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实施细则精神;要认真开展“书记领航担使命”主题活动,推动管党治党责任落实落地;要继续贯彻落实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决策部署。

(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黄磊)
接着,隆安县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黄磊作表态发言,黄磊表示,巡察组反馈的问题,县检察院党组诚恳接受、照单全收。下一步,隆安县检察院党组将认真研究第二巡察组所反馈的问题和意见建议,对照检查,认真分析存在问题的原因和根源,研究整改方向,落实整改责任,整改目标,明确整改任务、整改时间,对照存在的突出问题,一一列出整改清单。强化党组的领导核心作用,履行管党治党责任,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完善机关各项管理制度,认真开展“书记领航担使命”主题活动,运用各种方式方法,健全各项制度机制的落实见效,全面整改,推动党组规范化建设,按照县委的各项决策部署开展工作,做到立行立改,真改实改,推动检察工作在正确的政治轨道上行驶,为全县的改革发展稳定贡献检察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