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最高人民检察院、中央军委政法委员会《关于加强军地检察机关公益诉讼协作工作的意见》的要求,充分发挥检察机关法律监督职能,推动军地检察机关公益诉讼协作深入开展,切实维护军人优先权益,隆安县检察院按照上级院工作部署,积极开展维护军人优先权益公益诉讼专项监督活动,于7月20日,召集隆安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卫生健康局、交通运输局和林业局召开军人优待公益诉讼案件磋商会议。
隆安县检察院第二检察部主任黄智向与会行政机关代表通报隆安县辖区部分医疗机构、汽车客运站、城市公交、景区存在未依法落实军人军属优待政策的情况,并结合军人优待各项法律、法规及各行政机关职能,提出整改建议并听取行政机关代表意见。
在听取检察机关情况通报及释法说理后,各行政机关代表在会上结合自身职能对存在问题及如何整改发表意见,表示会积极采取措施,督促主管的行业落实好各项军人优待政策。
该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唐旭阁向与会人员通报隆安县检察院行政检察、公益诉讼检察工作相关情况。并就检察机关与行政机关如何建立信息共享机制提出了建议,同时对开展维护军人优先权益检察公益诉讼专项监督活动作了重点说明及强调,建议相关部门积极配合退役军人事务局贯彻落实好军人军属各项优待政策,做好全县拥军优属工作,保障军人军属优待权益,切实维护社会公共利益。
会后,隆安县检察院向到会行政机关发放检察建议书,与会单位代表均积极表态,将共同采取措施,凝聚工作合力,切实推动我县军人优待权益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