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增强涉案未成年人家长的监护责任,促进亲子关系和谐,近日,隆安县检察院与隆安县妇联在未成年人家庭教育指导工作站为涉案未成年人及其家庭提供家庭教育指导,开展家风文化熏陶,将法治教育与家风、家训融为一体,提升家长的家庭教育能力。
“法律规定,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负责实施家庭教育......”课堂上,检察官针对办案中发现的涉案未成年人父母存在的监管不力、监护缺位等现象,明确指出他们在家庭教育中存在的问题,普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等相关法律知识。活动邀请家庭教育指导师到场进行辅导,围绕家长们面临的沟通障碍、关系紧张等困扰,引导家长们反思自己的教育方式,关注孩子的情感需求,并就如何转变沟通方式、改善亲子关系等方面给予具体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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