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6月20日,隆安县检察院干警在外出办案返回单位途中,途经隆安县往雁江镇路段一岔路口时,偶遇一辆电动车和一辆大货车相撞,现场电动车损毁严重,车身零件散落一地,驾驶电动车的老人跌落在马路上,身体多处损伤,情况危急。
该路段离县城较远,救护车与交警到达现场需要一定的时间,且过往车辆多为大型货车,危及躺在路面的受伤群众安全。面对紧急情况,检察干警当即拨打救援电话和报警电话,组织现场群众一起将事故车辆散落件清理至路边安全处,在事故现场前后方设置警示标志,及时维持交通秩序,疏通路段拥堵,避免后方来车发生二次交通事故,消除事故现场风险隐患。待交警、救护人员到达现场,检察干警将现场事故发生时间和基本情况告知交警,协助救护人员把受伤老人送往医院救治,做好交接工作,他们才放心离开现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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