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县委统一部署,2019年10月17日至2020年1月17日,县委第二巡察组对隆安县检察院党组进行了常规巡察,2020年7月1日巡察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根据《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和《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有关规定,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组织落实整改基本情况。
我院党组高度重视巡察反馈问题,积极推动巡察整改工作,成立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召开院党组会研究制定整改方案、全体干警整改动员部署会、院务会贯彻学习党组工作条例及有关巡察文件精神,认真研究整改措施、确定整改时限、落实到人,逐一整改存在的问题。
二、坚持问题导向,认真抓好整改落实。
针对县委巡察组反馈意见梳理出的4个具体问题已经全部整改完毕,制定整改措施7项,建立完善制度8项。
(一)关于聚焦基层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决策部署情况方面。
关于“班子成员凝聚力不够强”问题的整改情况。我院召开院务会组织学习《党组工作条例》,进一步调整明确院领导工作分工作计划,加强班子成员之间协调沟通,以大局为重,增强使命担当意识,提高领导干部之间的凝聚力。做到工作上分工不分家,坚持谁主管谁负责与统筹兼顾相统一的工作原则,为打造坚强、廉洁、高效的领导班子尽职尽责。
(二)关于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方面。
1.关于“部分迎检材料有造假应付现象”问题的整改情况。召开全院干警整改动员部署会,并安排巡察领导小组负责对2016年以来的思想政治工作自查自纠,将2016年思想政治建设材料中,标注编号为19的会议图片中存在的问题及时整改。召开院务会学习《习总书记关于作风建设的重要批示批示精神和中央八项规定及实施细则》的文件精神。不折不扣地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压实责任,切实把工作抓在手上、把责任扛在肩上,杜绝弄虚作假。
2.关于“制度执行不严,财务管理不够规范”问题的整改情况。我院召开巡察整改动员会,由巡察领导小组牵头针对我院账务管理不够规范的问题,逐一排查整改。
(1)关于会计资料不齐全问题。2016年1月26日支付电梯设备材料完善的问题。因该施工项目资料盒与账务支付凭证分开存放,没有集中放在档案室。整改落实情况:巡察领导小组核查该项目资料,现在已经找齐并已完成归档。
(2)关于报账审核、审批不严格,原始凭证不规范问题。2016年4月29日会计证22号业务费支出18045元,供货清单上无经手人签字,整改落实情况:目前,已找出原始供货清单整改完毕。
(3)关于“三公经费”支出不规范问题。2016年5月31日会计记账凭证25号购买设备1078元无单位负责人审批的问题。整改落实情况:查找出会计记账凭证,已给单位负责人补审批。2017年4月30日会计记账证19号预存车辆过路费16500元,无对应公务用车使用方案,无支出申请报告。整改落实情况:针对存在的问题还修订了本院的“三重一大”制度、公务用车、执勤用车管理制度,油卡、ETC充值的规定。
(三)聚焦基层党组织软弱涣散、组织力欠缺问题方面。
1.关于“履行管党治党政治责任不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我院结合南宁市检察院对隆安县检察院党组管党治党主体责任落实情况巡察督察汇报会的会议精神,院党组将履行党组主体责任扛在肩上。整改落实情况:认真组织学习领会好《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和《中国共产党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条例》精神,强化主体责任意识,肩负“一岗双责”责任,健全检务督察机制,对职责内出现的“宽松软”问题运用好第一种形态监督,敢于管理、善于监督,切实履行管党治党的政治责任。
2.关于“与派驻检察院纪检监察组的沟通联系有待进一步加强”问题的整改情况。我院党组积极支持派驻纪检组履行职责、开展工作,自觉接受纪检组的监督,定期向派驻纪检组通报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听取派驻纪检组的工作意见。按照派驻纪检组的要求,结合2020年7月21日和8月27日的民主生活会,认真开展政治建设六项重点任务专项自查工作,推动派驻纪检组工作不断取得新成效。
(四)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方面。
1.关于“针对办案存在不规范现象”问题的整改情况。进一步全面提升办案文书规范制作质量。一是确保法律文书严肃、规范。二是把好文书制作质量关。整改落实情况:组织学习最高人民检察院《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法律文书格式样本(2020版)》的要求,规范制作,要素齐全,用语规范,内容完整,繁简得当。退回补充侦查提纲要按照高检院规定,制作内容要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为完善案件证据材料、减少案件风险,有效认定案件事实提供有力保障。检察官还是检察官助理、书记员,都要认真对待每个案件的每份文书,检察官要切实担负起文书的最后审核把关责任,确保文书形式规范、内容完整。
2.关于“协同作战的合力还需加进一步加强”问题的情况。提高与监察、法院、公安的办案协同机制主动对接各办案部门,提前介入侦查引导取证。主动邀请法院提前介入案件审查,涉黑“保护伞”线索认真审查及时移送监察机关,抓紧完成“六清”任务,确保我县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三、下步努力的方向。
针对以上查摆出来的突出问题和原因,我们坚持把解决思想问题与解决实际问题紧密结合起来,边查边改、立行立改。在下步工作努力的方向:
(一)加强理论学习,提高政治素养。提升主动学习的自觉性,在学习上投入更多的精力,对理论知识和业务知识进行有计划、较系统地进行学习。对学习贯彻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加大从“做实”方面下工夫,注重理论联系实际,把学习与检察工作紧密结合起来,进一步提高分析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二)改进工作方法,不断提高班子履职能力。加强自身业务学习,定期深入一线,加强与干警的沟通,加大对业务工作的指导,实时掌握工作大局;利用好各种领导班子工作会议和以及民主生活会,坚持开诚布公与班子成员沟通协调,正确处理好班子建设问题,为打造坚强、廉洁、高效的领导班子尽职尽责。
(三)坚持从严管理,主动担当。加强财务工作的监督管理,完善内控机制,制定单位财务、公车管理制度。
(四)纠正“四风”不止步,针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顽症,摆表现、找差距,抓住主要矛盾,特别要查找解决不严不实走过场、弄虚作假的突出问题,身体力行、以上率下,带头转变作风,形成“头雁效应”。
(五)从严落实“两个责任”,扎实开展“书记领航担使命”
主题活动,深化和拓展全面从严治警“五查五整顿”专项行动,坚持严管就是厚爱,持之以恒纠治“四风”,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把全面从严治党、全面从严治检要求落实到检察工作的全过程、各方面。
(六)积极支持派驻纪检组履行职责、开展工作,自觉接受纪检组的监督,对涉及“三重一大”的党组会坚决及时通知派驻纪检组参加,派驻纪检组不得参加的会后及时通报有关事项决策情况。定期向派驻纪检组汇报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听取派驻纪检组的工作意见,
(七)落实司法责任制,明晰检察人员职责权力,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严格执行“随机分案为主、指定分案为辅”的案件分配机制,并对办案全过程进行网上动态管理和质量控制,倒逼“谁办案谁负责,谁决定谁负责”落实。加强员额制检察官履职监督,强化案件质量评查、检察官业绩考评和司法过错。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征求意见时间为2个月(自2020年10月22日至12月22日)。联系电话0771-6524656(工作时间);电子邮箱:507847164@qq.com
中共隆安县人民检察院党组
2020年10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