隆安县人民检察院
公开听证公告
隆检公告【2026】3号
为深化履行法律监督职责,进一步加强和规范人民检察院以听证方式审查案件工作,促进司法公开,保障司法公正,提升司法公信,落实普法责任,促进矛盾化解,根据《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听证工作规定》第四条的规定,隆安县人民检察院决定对张志进交通肇事案举行公开听证。根据《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听证工作规定》第十条第四项的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案件名称
张志进交通肇事案
二、听证时间
2026年2月10日(星期二)上午10:00
三、听证地点
隆安县人民检察院一楼听证室
四、听证方式
公开听证。社会公众可在2月9日18:00前向本院申请听证会旁听。
五、注意事项
(一)参加听证的人员应当遵守会场纪律和听证会规则,服从听证主持人的安排。未经听证机构同意,不得录音录像。
(二)参加听证人员需出示身份证件,提前十分钟进入会场。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黄惠敏 0771-6525161
隆安县人民检察院
2026年2月4日